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GB19379—2003《農村戶廁衛生標準》。
本標準與GB19379—2003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依據GB/T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調整了結構;
———刪除了農村戶廁分級的內容;
———提出“無害化衛生廁所”的概念;
———偏重廁所功能的基本要求,減少了農村戶廁中難以達到的舒適度指標;
———按建筑特點,提出附建式與獨立結構農村戶廁的衛生要求;
———按我國實際應用廁所貯糞池類型進行農村戶廁的分類;
———明確了戶廁管理者的義務和衛生監測的部門責任;
———增加了各類無害化衛生廁所結構的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和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環境與健康相關產品安全所。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河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遼寧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農業部沼氣研究所、湖北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重慶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農村改水技術指導中心、安徽省阜陽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俊起、張本界、潘力軍、孫鳳英、王友斌、紀忠義、田洪春、鄭時選、孔林汛、洪燕峰、付彥芬、王寶利、韓克勤、汪新麗、李乃林、潘順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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