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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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編號:WS 308-2019 |
標準狀態: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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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價格: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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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醫療機構消防安全基本要求和內部特定場所的消防安全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各類醫療機構的消防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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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稱: |
Fire safety management for medical institutions |
替代情況: |
替代WS 308-2009 |
中標分類: |
醫藥、衛生、勞動保護>>醫藥、衛生、勞動保護綜合>>C05醫學 |
ICS分類: |
醫藥衛生技術>>11.020醫學科學和保健裝置綜合 |
發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
發布日期: |
2019-10-18 |
實施日期: |
20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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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單位: |
應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天津市公安消防總隊、國家衛生健康委醫院管理研究所、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等 |
起草人: |
倪照鵬、闞強、韓偉平、羅云慶、魯云龍、閆家偉、郭宇、柴建軍、解予謙、馬潔、楊京山、鄭毅身、潘延池、唐命、趙唯萍、胡揚波 |
出版社: |
中國標準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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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的4.1.4、4.1.6、4.1.7、4.1.10、4.2.1、4.2.3、4.2.4、4.4.1、4.5.1、4.5.3、5.3.6、5.4.1、5.8.5為強制性條文,其余為推薦性條文。
本標準代替WS 308—2009 《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
本標準與WS 308—2009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內容變化如下:
——規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GB 25201、GB/T 25894和WS 434(見第2章);
——修改明確了消防工作原則(見4.1.1,2009年版的4.1.1);
——修改了消防設計審核、消防工程驗收手續要求(見4.1.6,2009年版的4.1.6);
——增加了屬于高危單位的醫療機構開展消防安全評估的要求(見4.1.14);
——修改了消防安全責任人的職責要求(見4.2.5,2009年版的4.2.5);
——修改了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職責要求(見4.2.6,2009年版的4.2.7);
——修改了各部門、科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的職責要求(見4.2.7,2009年版的4.2.6);
——修改了志愿消防隊員的職責要求(見4.2.12,2009年版的4.3.3);
——修改了醫療機構的志愿消防隊員比例要求(見4.3.1,2009年版的4.3.1);
——修改了內設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員的工作要求(見4.3.2,2009年版的4.3.2);
——增加了對不同人員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要求(見4.4.3 b)、d));
——修改了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要求(見4.4.6,2009年版的4.4.6);
——修改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要求(見4.4.12,2009年版的4.4.12);
——增加了消防安全例會制度要求(見4.4.14);
——增加了日常巡查和檢查要求(見4.5);
——修改了火災危險源管理中有關用電、用氣的管理要求(見4.6.2、4.6.3,2009年版的4.5.2、4.5.3);
——增加了發現火災的1分鐘內、3分鐘內、5分鐘內的應急處置工作要求和發生火災后醫療機構開展應急疏散要求(見4.7.4、4.7.5、4.7.6和4.7.7);
——增加了有關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要求(見4.8);
——增加行動不能自理或行動不便患者的病房布置樓層的要求(見5.4.4);
——增加了病案資料庫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見5.6);
——增加了高壓氧艙排氧口遠離明火或火花散發地點的要求(見5.8.6);
——增加了放射機房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見5.9);
——增加了廚房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見5.11);
——增加了消防控制室的空間和設施要求(見5.13.1);
——增加了消防控制室的信息顯示和設備管理要求(見5.13.4)。
本標準起草單位:應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廣東省公安消防總隊、天津市公安消防總隊、國家衛生健康委醫院管理研究所、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首都醫
WS 308—2019II
科大學附屬北京同仁醫院、北京大學人民醫院、北京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北京回龍觀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整形外科醫院、天津市第一中心醫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倪照鵬、闞強、韓偉平、羅云慶、魯云龍、閆家偉、郭宇、柴建軍、解予謙、馬潔、楊京山、鄭毅身、潘延池、唐命、趙唯萍、胡揚波。
本標準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WS 308—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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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Ⅰ
引言 III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1
41 一般規定 1
42 消防安全責任 2
43 消防組織 4
44 消防安全制度 5
45 日常巡查和檢查 7
46 火災危險源管理 8
47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9
48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11
5 特定場所消防安全要求 12
51 基本要求 12
52 門診部與急診部 12
53 手術部及手術室 12
54 病房、重癥監護室 12
55 藥品庫房、制劑室 13
56 病案資料庫 13
57 實驗室 13
58 供氧站、用氧部位 14
59 放射機房 14
510 鍋爐房 14
511 廚房 14
512 變配電室 15
513 消防控制室 15
參考文獻 16
WS 308—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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