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標準修訂背景
我國嚴重缺銅,自給率不足20%。2021年我國年生產精煉銅約1046.58萬噸,其中礦產銅786.88萬噸,再生銅259.7萬噸,再生銅冶煉占比24.8,足見再生銅在銅冶煉生產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再生銅合金原料》 GB/T 38470-2023國家標準,聚焦再生銅原料的回收處理、使用和監管要求,一方面與海關、環保部保持密切溝通,堅決擁護國家政策,確保禁止、限制進口的廢銅能夠阻擋在國門之外,另一方面,也充分考慮了國內巨大銅消費市場的需求和依賴性,保障高品質銅原料能夠順利進行國內外貿易。通過科學界定再生金屬原料與固體廢物,全面梳理各品類高品質銅合金原料,統一各相關方認識,給出了再生銅合金原料的標準要求。
二、主要技術內容
《再生銅合金原料》GB/T 38470-2023國家標準規定了再生銅合金原料的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入廠檢驗、運輸、貯存及隨行文件內容。本標準適用于再生銅合金原料。本標準主要規定了外觀質量、放射性污染、危險廢物、夾雜物和涂層、揮發物、銅實物量和其他要求等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標準術語和定義中增加了“回收銅合金原料”、“放射性污染”、“拆解”、“破碎分離”、“分選”,全文中“再生黃銅原料”更改為“再生銅合金原料”,“水分”更改為“揮發物”、“金屬黃銅量”更改為“銅合金實物量”,刪除了“金屬總量”的術語及要求;為了更好的辨別原料的品質,全面覆蓋所有品類的再生銅合金原料,本標準按表觀特征、來源和預處理加工方式將再生銅合金原料由4大類8小類更改為塊料和屑料兩類;標準要求中增加了“外觀質量”、“危險廢物”的要求,將“金屬回收率”和“回收率”的要求調整至“入廠檢驗”,“原料的放射性污染物檢驗參照附錄B的規定進行”更改為“原料的放射性污染物檢驗按照SN/T 0570規定進行”,增加了危險廢物的檢驗方法、夾雜物檢測中抽取銅米原料樣品的規定,“檢查和驗收”更改為“出廠檢驗”、“組批”更改為“檢驗批和組批”,每個檢驗批的質量由50t更改為25t,將屑料的夾雜物樣品的稱樣量由10
kg更改為1.0 kg。
三、標準實施意義
本標準的發布實施,有利于引導和規范再生銅原料的回收、貿易,消除各相關方在高品質銅原料的認知差異,明確再生銅原料為可直接生產利用即直接投爐熔化,明確了出廠檢驗和入場檢驗的項目,進一步解決了除再生黃銅原料外其他再生銅合金原料無標準可依的問題。
標準清晰的給出了各類原料的名稱及代號,強調分類裝運和貿易,夾雜物指標要求遠高于進口廢物環控標準;各項排放指標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且對原料表觀特征、放射性污染物、夾雜物、揮發物含量、化學成分、金屬回收率以及具體的檢驗方法做出了詳細規定,整體水平較上一般標準有較大提高。本標準整體技術要求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本標準有利于提高再生銅合金產品質量和工藝穩定性,促進行業規范化、精細化發展,淘汰落后產能,更好的規范廢銅回收再生利用產業,促進行業高質量綠色發展。